开庭那天,整个村子的人都来了,法庭外面站满了人。他们带着自制的标语:"支持张虹","反对家庭暴力","为受害者伸张正义"...
这一幕让我热泪盈眶。
法庭上,检察官出人意料地温和。
他详细陈述了案情,然后说:"本案的被害人王强长期对被告人实施家庭暴力,导致被告人精神长期处于极度压抑状态。虽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但应当考虑到特殊的案情,建议法院从轻处罚。"
我的辩护律师则拿出了厚厚一叠证据:我的伤情鉴定、报警记录、医院诊断、证人证言,甚至还有王强酗酒闹事的村委会记录。
"被告人是在忍无可忍、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。她事后主动投案自首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有悔罪表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,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。"律师慷慨陈词。
整个审判过程中,我感到无比的疲惫和释然。
无论结果如何,至少真相大白于天下,至少有人听到了我的声音,至少我的孩子们知道我不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杀人的恶魔。
庭审结束后,合议庭宣布休庭,将择日宣判。
等待判决的日子异常煎熬,但比起过去二十年的地狱,这已经算不了什么了。
我在看守所继续我的生活,开始读书,甚至教其他女犯人做衣服。
一个月后,法院宣判了。
"被告人张虹犯故意杀人罪,鉴于被害人王强对被告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,对本案发生负有重大责任;被告人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有悔罪表现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判处被告人张虹有期徒刑五年。"
五年。比我预想的轻得多。
当法官宣读完判决,我没有哭,没有笑,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。
律师告诉我:"这已经是非常轻的判决了,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,法院给予了最大程度的宽恕。"
走出法庭时,阳光照在我脸上,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
这是二十年来,我第一次感到如此自由,如此轻松,尽管前方等待我的是五年牢狱生活。
人群中,儿子和女儿向我跑来,紧紧抱住我。
"妈,我们等你回来。"儿子坚定地说。
"五年很快就过去了,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。"女儿擦着眼泪笑道。
我抱着孩子们,心中百感交集。
是的,五年很快就会过去,而二十年的噩梦,已经永远结束了。
女子监狱不是天堂,但对我来说,却比那个家强上一万倍。
这里有规则,有秩序,没人半夜醉酒回来拳打脚踢,没人用烟头烫我的手臂,没人威胁要杀了我和我的孩子。
我被分配在缝纫车间工作,这正是我所擅长的。
起初,其他犯人对我投来异样的目光,毕竟,我是个杀人犯。
但随着时间推移,当我的故事在监狱里传开后,那些目光逐渐变成了同情和理解。
"我理解你。"一个因伤害罪入狱的女犯人悄悄对我说,"我也曾经被打得住院,只是我比你幸运,我只用了一把剪刀让他躺了三个月。"
不只是犯人,甚至连狱警都对我格外宽容。
当我因为噩梦惊醒,在床上哭泣时,女狱警不会呵斥我,而是递给我一杯水,轻声说:"没事了,这里没人能伤害你。"
我在监狱里开始读书。从简单的识字开始,到后来能看懂报纸、杂志。
我读到了关于家庭暴力的报道,读到了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出台,读到了越来越多像我这样的女性站出来说"不"。
每读到一篇这样的新闻,我都会流泪——如果这些法律和意识早存在二十年,也许我的人生会完全不同。
孩子们每月都会来看我一次。
儿子考上了大学,女儿在县里找了份稳定的工作。
他们从不因为我杀了他们的父亲而责怪我,反而因为我曾经承受的一切而心疼不已。
服刑的第三年。
一天,监狱长叫我到办公室,告诉我有记者想采访我。
我诧异地问为什么,监狱长说,我的案子被写进了法学院的教材,作为家庭暴力致使受害者反杀的典型案例研究。
面对记者,我讲述了我的故事,从嫁给王强的那天开始,到忍无可忍拿起注射器的那一刻。我声音颤抖,但眼神坚定,没有回避任何残酷的细节。
"你后悔吗?"记者最后问我。
我沉默了很久,才缓缓说道:"我后悔的不是杀了他,而是没有更早地寻求帮助,没有在第一次被打时就离开,没有在他威胁我时就报警。
我本可以有更多选择,但当时的我不知道,也不敢。"
第四年,我获得了减刑的机会。因为表现良好,再加上案情特殊,法院批准我提前一年出狱。
2013年4月7日,我走出监狱大门。
阳光很刺眼,我不自觉地抬手遮了遮。监狱外,儿子和女儿早已等候多时,他们长大了,成熟了。
"妈,欢迎回家。"儿子紧紧抱住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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