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不能讓自己栽在這個地方,剛剛說話的人,對着司機道,「你切換路線,我們專門走一些小道。」
小道上監控少,這樣他們暴露的機會就小上一些。
「小道不好走。」
司機道。
「不好走也要走!」
他們現在已經駛出海市的市中心,再往外一些就是城中村,然後是郊區,郊區不遠處就有民房,萬一有突發事件,他們可以躲進民房,或許還有一線生機。
「我……我切換路線。」
在司機說話的時候,下達命令的人開始搜索附近的地形,看看除了民房以外,是否還有其他地方能作為躲避的退路。
下達命令的人是這些人的頭,他坐在蒙思身旁,蒙思瞥了眼對方的手機屏幕,心中瞭然。
「他給了你們多少錢?我可以雙倍給你們。你們放了我,或許還能快點逃走。」
「閉嘴,我們這一行,有我們自己的規矩,收了錢,就要替對方辦事,我們就算是計劃失敗,也不能反了僱主!」
就知道他沒有憋好屁!
那人看着蒙思,「世界上為什麼有人跟你長得那麼像!」
「你們沒有查清楚這件事,是怎麼知道我住在醫院的?」
而且還清楚地知道他的病房號。
這是蒙思想不通的地方。
「我在問你問題,你需要先回答我!」
「你的意思是,我回答完你的問題,你就回答我?」蒙思故意曲解對方的意思。
「你先回答我再說!」
警笛聲不斷,那人不知道是不是已經被發現,蒙思這般,他語氣煩躁。
蒙思不是被嚇大的,他閉上眼睛,沒有去看眼前凶神惡煞的頭頭。
頭頭怒目而視,剛要去打蒙思的臉,被他手底下的人制止,「老大,不能打,我們還要坐飛機,他臉上有傷痕的話,會引起別人注意。」
「他就是仗着這點,才敢在我的面前囂張!」
頭頭說完,一拳頭砸在蒙思的肚子上,蒙思吃痛,他悶哼聲,緊咬牙關,一張臉漲的通紅一片。
「是個爺們!」
對方再次握緊拳頭,又給了蒙思一拳頭,「你到底說不說!」
蒙思遭受過比這種要嚴酷多的毒打,他絕對不會輕易地被對方打的服軟,他冷冷的看着那個頭頭。
好似在說,有種就繼續。
頭頭惱羞成怒,捏緊拳頭,骨節咯咯亂響,在麵包車中聽上去格外滲人。
雙方僵持,蒙思依舊沒有開口的意思,頭頭見他這般,暫時拿他沒有辦法,「成交,你可以回答了。」
「你先回答我。」
頭頭:!!!
「你還想挨揍?」
「隨便。」
頭頭見蒙思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,眼裡滿是戾氣,他拿起槍對準蒙思的頭,「如果我回答完你,你還不回答我的話,我立刻打爆你的頭!」
「我很講信用。」
他怕對方不講信用。
蒙思面色不變。
他說話的時候,抬手抹了下嘴角流出的血。
「我們知道你在病房,是因為你的人在你的身上裝了定位,定位能精確到你所在的病房號。」
「不可能!」
能接近他的人並不多,能在他身上裝下定位的人就更不可能了。
而且他救童童後身上的衣服都更換過,那個定位不可能還在。
蒙思語氣肯定。
「你覺得不可能的事,卻是真實存在的,你要慶幸自己沒有把他趕出島嶼,不然他會把你的定位直接發給國際刑警,刑警可不像我們這般溫和,他們會直接端了你的老窩!」
蒙思凝眉沉思。
看對方的樣子,不像是在說謊。
如果對方不是靠着這種方式找到他的話,怎麼會沒有發現朱俊傑跟他長得一模一樣?
所以是他剛剛太過篤定。
只是對方是用什麼辦法在他身上裝了定位裝置……
蒙思百思不得其解。
突然他看到手腕上的傷口。
他腦海中浮現之前在網上看到的一個新聞,說是有組織會在人的皮膚下埋下監控器。
難道說他的皮膚下有一個監控器?!
他警覺性高,如果對方是在他正常情況下,在他身上安裝監控器的話,他一定會有所察覺。
唯一的解釋,是在他受傷的情況下。
他的身體受傷次數多,有數次他受傷後,長時間處在昏迷中。
如果有人在給他處理傷口的時候,在他的傷口處埋下定位裝置,是行得通的。
那個時候他剛好因為受傷,高燒不退,整個人暈暈乎乎,就算是那個東西致使他傷口發炎感染,他也不會有感覺。
自從他接管島嶼後,他就不曾受過那麼重的傷。
按照他的推算,他身上的定位器,最起碼在他的身上有十多年之久。
這東西到底是在什麼時候放在他的身上的?
又是誰放的?
島主女兒的身影浮現在蒙思的眼前。
他記起來了!
這東西絕對是她讓人放的!
他記得之前島主掌權時,他成為島主的囚徒,無論他待在哪裡,島主女兒都能很快尋找到他。
她還有時會心血來潮,要跟他玩躲貓貓,說贏了有獎勵,輸了有懲罰。
他從未贏過遊戲,她為了懲罰他,花樣層出不窮,讓他跪着學狗叫是最溫和的懲罰。
她心情不好的話,鞭子會跟雨點樣甩在他的身上,還命令他不許躲閃,她要在他的身上甩出一朵花,或者是骷髏之類的。
他是血肉之軀,每次身上都會被打的鮮血淋漓,昏死過去。
她如果怒氣消散了還好,如果怒火還在的話,她會讓人用海水將他潑醒。
海水裡面有海鹽,澆在身上,那滋味……每每想起,都會有濃重的恨意從蒙思的心底升起,有種想要把島主女兒給硬生生撕碎的念頭。
她都把他折磨成那個樣子了,還說她喜歡他!
呵!
如果折磨他是她認為愛一個人的方式,抱歉,他承受不起!
本來他掌控島嶼後,可以殺死她,就是因為心中的恨意,他才會留下來將她慢慢折磨。
在過去的十年裡,她從養尊處優的大小姐,在島嶼上成了人人可以欺負的人,飢一頓飽一頓,過着瘋乞丐一般的生活,才漸漸磨掉他心中丁點兒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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