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晚上,朱大鵬在酒館喝酒,一直喝到了淩晨四點,朱大鵬徹底醉倒,趴在酒館桌麵上昏睡過去,朱大鵬的老婆朱樊氏才把朱大鵬攙出酒館。為了節省時間,朱樊氏攙扶著醉醺醺的朱大鵬走的是穿過墳地的那條廢棄路。
走到朱大鵬家後窗外墳地的這段路上,昏睡過去的朱大鵬漸漸蘇醒。他的嘴裏一遍遍地嘟囔:「明我不去了,那份工作我不想做!我要把它辭了!我要喝酒,酒呢?酒呢?」
朱樊氏不做任何回應,隻是使勁的攙著朱大鵬艱難前行。突然,他們被腳下的荒草絆倒了,這一下,朱大鵬立刻發起飆來:「你個臭娘們,想摔死我啊?」
朱樊氏想把朱大鵬扶起來,朱大鵬卻一把抓住了朱樊氏的頭發,使勁的往前一拽。朱樊氏疼得尖叫,趴倒在草地上。朱大鵬按著朱樊氏的腦袋爬起來,跪在朱樊氏的後背,一隻手抓著朱樊氏的頭發,另一隻手對她打了一個又一個響亮的耳光。
「你是想把我摔死嗎?你個臭娘們!臭娘們!」
乘著酒勁兒,朱大鵬對朱樊氏又打又罵。
朱樊氏在朱大鵬的身下拚命掙紮,撕心裂肺地喊叫。
就在這個時候,和衣躺在床上還沒睡著的朱鵬聽到了母親的喊聲,他爬起來,推門出去。
朱鵬繞到自家後麵。借著皎潔的月光,他隱約看見了遠處墳地父親正在打罵母親。
朱大鵬打老婆正酣暢淋漓的時候,一把槍頂在了朱大鵬的腦袋上。
朱大鵬抬頭去看,拿槍的人竟然是朱鵬。
朱鵬:「爹,我不讓你打我娘!」
看到槍口正對著自己,朱大鵬的酒一下子醒了一半:「鵬,你在哪兒拿的槍?把槍給我!」
朱大鵬動手搶槍的時候,朱鵬趕緊避開:「不給!你再打我娘,我就開槍打死你!」
朱鵬的這句話激怒了朱大鵬。朱大鵬衝上來就是一個耳光,直接把朱鵬摢倒在地上:「反了你了,敢用這玩意兒對著你爹?」
朱大鵬要朝朱鵬撲上去的時候,朱樊氏一把抱住朱大鵬的腿,朱大鵬轉身,用另一隻腳狠狠地踹朱樊氏的胳膊。
朱大鵬罵朱樊氏:「你個臭婊子,給我放開!」
朱樊氏忍著疼痛,對朱鵬喊道:「鵬,快跑!」
鵬被嚇傻了,他雙臂打顫,用槍口對著朱大鵬。
朱大鵬彎腰,掰開朱樊氏的雙手,直接將朱樊氏甩到一邊去,轉過身,一把抓住朱鵬的胳膊,把槍口按在自己的心口上,衝朱鵬叫囂:「你想打死你爹?你他媽敢嗎?啊?你是不是男子漢?是不是你爹你娘養的?」
朱大鵬的另一隻大手不斷地掌摑在朱鵬的臉上,朱鵬疼痛且驚恐的尖叫。朱樊氏更是在一旁大聲喝止:「朱大鵬,你瘋了嗎?他是你兒子,你要打死他嗎?朱大鵬!」
朱樊氏爬起來,抓住朱大鵬的手臂使勁往後拽。就在這個時候,「嘭」的一聲悶響,朱大鵬的後心噴出一股鮮血。
他們三個一下子安靜了。朱大鵬低下頭去,朱鵬手上的槍口還冒著縷縷硝煙。
朱大鵬驚訝地看向朱鵬,又看向朱樊氏,不由自主地退了兩步,向後栽倒。
朱樊氏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地給警察和在場的所有街坊。在這個時候,去朱大鵬家搜槍的警察拿著一把手槍走出來,遞給警長。
警長拿著手槍端詳,隨後詢問朱鵬:「朱鵬,這把槍是在哪得到的?」
朱鵬:「是在我爹的臥室裏偷出來的。」
陶子文詢問朱樊氏:「為了掩蓋血案,你就叫了你的哥哥,你們倆偽造了一個案發現場?」
「是的。」
陶子文接著又問豬肉鋪老闆樊明:「你那早晨五點的時候就開始殺豬,那些豬血就是為了偽造案發現場嗎?」
樊明點頭。
在朱大鵬被朱鵬殺死之後,朱樊氏驚慌失措,他首先想到的人就是自己的親哥哥樊明。
為了幫助妹妹和自己的外甥,樊明當五點鍾就殺了一頭老母豬,把豬血盛在一個盆子裏。
樊明把朱大鵬的屍體背到朱大鵬的臥室,用殺豬所得的豬血和一根鐵釺偽造了朱大鵬被利器刺穿身子,失血過多而死的假象,又用撬棍從裏麵把窗戶撬開。
為了不留下任何犯罪的線索,朱樊氏又對案發現場進行了一番整理,把樊明在現場遺留的腳印和手印清掃幹淨,又把運送屍體過程中滴在樓梯和外麵的血跡擦除幹淨。就這樣,他們以為炮製出了一個完美的案發現場,就算這個案發現場被警方偵破,他們也隻能查到朱樊氏和樊明兩人,而不會牽涉到朱鵬。但是,他們的計劃還是落空了。他們沒想到陶子文會對這件案子明察秋毫。
樊明對陶子文:「當你們來到我的鋪子,看著那根火釺,它像是殺人兇器的時候,我以為你們在那個時候就懷疑我了。他們是一對孤兒寡母,你們要抓,抓我一個人足夠了,卻沒想到你們能查的這麽深!」
現在,就剩下了一個疑惑尚未有答案。王之遠沉不住氣,他忍不住地問朱鵬:「你胳膊骨折是怎麽回事兒?到底是不是你爹打斷的?」
朱鵬愣了一愣,然後看向母親朱樊氏,向她求救,然後朱樊氏又看了哥哥樊明。樊明歎了一口氣:「那確實是被他爹打的。就在他殺死他爹的時候,他的手臂就被他爹打斷了!」
在這太陽底下曬了半,警長早就乏了。他見案情的經過都被陳述清楚了,就道:「這個案子都已經水落石出了,孩子的胳膊是誰打斷的,這還重要嗎?趕緊的,把人帶走收隊!局裏還有其他的案子在等著我們呢!各位父老鄉親,朱大鵬離奇被殺案已經真相大白了,請大家讓一下,我們要帶著犯罪嫌疑人回警局去了!」
酒館老闆率先發聲:「警長大人,他們三個人都會被判死刑嗎?」
警長隻想早點收隊,就胡言亂語道:「不會!朱鵬還是一個孩子,他的母親和舅舅雖然犯了包庇重罪,但念及骨肉親情,也是情有可原。所以,他們會被從輕處罰!」
圍觀群眾們議論紛紛。警長和王君鵬坐進警車,陶子文、王之遠、其餘的警察和他們所羈押的犯人跟在警車的後麵。
在朱樊氏、樊明和朱鵬經過老婦人的時候,老婦人擠過來,緊握著朱樊氏和朱鵬的手,叮嚀囑咐道:「你們倆都是苦命人啊!樊明也是。你們三個放心吧,等到審判的時候,我會帶著鄉親們去法院給你們求情。現在是民國了,我相信老有眼,會保護你們的!」
朱樊氏鞠躬道:「謝謝李婆婆!」
老婦人點點頭。在警察的羈押下,朱樊氏還是鬆開老婦人的手,繼續向前走去。
看到這一幕,跟在後麵的陶子文終於露出欣慰的笑容。
王之遠問陶子文:「酒館老闆過,朱大鵬一直對朱鵬寵愛有加,你相信朱鵬的胳膊是被朱大鵬打斷的嗎?為什麽我總感覺打斷朱鵬胳膊的人不是朱大鵬的老婆就是樊明呢?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?」
陶子文重申了警長剛才過的話:「剛剛警長不是過嗎?這個案子結了,朱鵬的胳膊是誰打斷的還有那麽重要嗎?」
「你不是有什麽事兒都喜歡刨根問底兒嗎?我就是奇怪,想跟你研究研究!」
陶子文不理他,跟著隊伍向前走去。王之遠在他後麵跟著。
隨著警察押著嫌疑人離開朱大鵬家,聚集在朱大鵬家門外的圍觀群眾也漸漸散開。
街道兩邊樓房林立。街道上行人如織,一輛雙層電車沿著街上的電車軌道向前行駛。電車在一處站點停下,郭字謙拎著一兜東西走下電車,走進路邊的一棟高層公寓樓房。
郭字謙的家就在這棟公寓樓房裏麵。
郭字謙乘坐著老式的柵欄門電梯到達自己所住的那個樓層,邊吹著口哨邊掏鑰匙走向自己的房間。他在自己房門處停下,用鑰匙開鎖,推門而入。
郭字謙家的客廳不大,擺設也是極其簡單、低調。掛在牆上的照片隻有郭字謙一個人。
郭字謙徑直走向其中的一個房間,在門口敲門並喊道:「我給你帶了些上海的吃,你要不要……」
房門一經敲擊,即緩緩開啟。郭字謙幹脆將門推開,走了進去。
房間裏空無一人,房門對麵的窗戶是開著的。
郭字謙失望。接著,他看到了茶幾上留下的一張字條。郭字謙走過去,拿起紙條。
這字條是程玉瑤臨走的時候留給他的:「郭先生,非常感謝你在危難的時候能出手相救。雖然你沒有揭開我的麵紗,但我想,你一定知道我的身份。我現在已經好了很多,我擔心母親和妹妹在家等得著急,所以就不辭而別了。
「我現在還是一身夜行衣,想來,正正當當地走出去也會多有不便,就從你家的窗戶走了,你不會見怪吧?
「希望我們還能在咖啡廳見麵!程玉瑤。」
郭字謙看著紙條,會心一笑,然後把紙條放回桌麵,走到窗戶處,把窗戶關住了。
為了避開人群,程玉瑤一路在樓頂飛奔跳躍。當她回到家外,便用既定的暗號三緊一慢地敲門,連敲三遍。
此時,程淑華正盤坐在煙霧繚繞的佛龕前,虔誠地念經誦佛,為程玉瑤祈禱。當程淑華聽到敲門聲,她趕緊過去開門。
門外正是一身夜行衣的程玉瑤。
程淑華見到程玉瑤安全歸來,喜悅之情無以言表,但出的話卻是責備的語氣:「程玉瑤,你這一上午都去哪兒了?我讓你妹妹到港口去找你都沒找到,你知道我和你妹妹有多擔心你嗎?」
程玉瑤連忙道:「對不起,媽。」
程淑華叮嚀道:「以後,別管任務完成與否,你都要第一時間回家,知道嗎?」
「嗯!媽,我妹妹呢?」
「她去咖啡廳了,你換件衣服也去吧!」
「嗯。」
程玉瑤走進自己的房間,程淑華忽然又問道:「我聽玉婉,你昨晚被一個蒙麵人救了。還是那個人嗎?那個人究竟是什麽身份?是敵是友?」
程玉瑤的夜行衣脫了一半,聽到母親的問題便停了下來:「如果是敵人的話,他應該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救我們!」
程淑華在屋外道:「在沒查到他救我們的意圖時,我們還不能過早地定下結論。」
「我知道了!」程玉瑤看著鏡中的自己,竟然多了一種莫名的惆悵。
郭莊槐穿著一身與「帶刺玫瑰」同款的夜行衣,躲避在房頂上,俯視著繁華商業街內熙熙攘攘的人流。終於,他把目光聚焦在一對母子身上。
商業街兩側是擺攤的商販,各種各樣的攤位,應有盡有。五花八門的商品,琳琅滿目。做買做賣的吆喝聲此起彼伏。
母親拉著自己的孩子東瞅瞅西看看。孩子被路邊玩具攤上的陶瓷人兒吸引了,拉著母親要買。
母親哄孩子:「買了這個咱就回家,好嗎?」
「好!」孩子爽朗地答應著。
母親帶著孩子買了陶瓷人繼續向前走。
郭莊槐用麵巾把臉遮住,隻留下一雙眼睛,在房頂跟蹤。
母子在前方拐彎,進了一條巷子。郭莊槐趕緊追了上去。
這是條狹窄無人的巷。
孩子拿著陶人玩耍,母親拉著孩子往前走。郭莊槐突然從房頂躍下,像老鷹抓雞一眼朝那對母子撲了過去,一把抓住孩子的肩膀,拎起來又飛向房頂。伴隨母親的尖叫,孩子的陶人掉在地麵摔壞了。
郭莊槐拎著孩子站在房頂,孩子一個勁兒地喊著媽媽。
母親衝著郭莊槐哭喊:「你不要搶我孩子!還我孩子!求求你了,還我孩子!」
郭莊槐朝地麵丟下一枚飛鏢,帶著孩子消失在母親的視野。母親撿起地麵的飛鏢——飛鏢的尾部狀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……
\s*網 e 手 打首發z更新y更-快**
↓認準以下網址其他均為仿冒↓
()
評論 0 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