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些年,老家村子裡沒有污水管道,所以幾乎家家都有化糞池,一到雨季,這些糞便就會漫到路上來,臭氣熏天。隨着經濟發展,政府決定免費給村子裡修污水管道。
這是一件好事,村民們都是同意的,可我們家沒有人主持動工,連帶着鄰居陳大爺家的污水管道也挖不了。
村里多方聯繫都找不到我們家的人,村幹部核計了一下,決定在我家直接動工了,但施工隊在挖到我家化糞池處的時候,工人師傅才挖了幾鋤頭,竟然就挖出了兩個白骨頭顱。起初大家以為是挖到了之前的老墳,施工隊還專門買了紙錢鞭炮將頭顱進行了埋葬。
可就當工人師傅埋葬了頭顱,繼續開工的時候,骨頭越挖越多,身上各部位的基本上全乎了,這一下整個村子都沸騰了,施工隊不得不停止施工並且撥打了報警電話。
警方接警後趕到現場對挖掘出來的屍骨進行了勘查,初步認定死者應該是一名女性、一名男性,死亡時間可能在8年以上。
起初警方也以為這裡可能挖到了老墳,可是一些上了年紀的村民們卻表示這片民房之前就是一片農田,沒聽說誰家把先人葬在了農田上面。
除此之外,警方在詢問了村裡的老人後發現這片房子都已經造好有10多年了,要是屍骨是之前的先人,那麼當初造房子的時候肯定就挖出來了,不可能會等到這個時候。
由此警方判斷這具屍骨應該是房子造好後有人偷偷埋在這裡的。為了判斷死者是自然死亡還是他殺,在對顱骨內部進行酒精擦拭後警方發現上面多處開裂。
最終,經過法醫的推斷,女性死者年紀在48歲左右,身高150,有齙牙,與男性死者都是頭骨破裂,應該是遭到重擊所致,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就是一起刑事案件。
死者已經死亡多年又不知道身份,警方決定先從這些年內當地的失蹤人口入手進行調查,最終排查出3名可疑人員:我的後爸、親媽、弟弟。
這三個人近十年沒有回過家,我媽和那個姓秦的年紀、身高就連有齙牙的特徵都與發現的屍骨非常吻合。
有懷疑就有方向,警方通過大數據很快就查到了我弟弟打工的地方。
為了確認死者身份,警方聯繫我和弟弟做DNA比對,最終確認死者就是已經失蹤多年的我媽,另一具屍骨則確定是姓秦的!還有一個結果也證實了我多年來的猜測!
當警方告訴我死者中有一個是母親,我一點都不震驚,這些年我從來沒有動過尋找她的念頭。
我甚至知道對他們動手的人是誰。
我能想到,警方也能想到。
6.
我弟弟很快歸案了。
孩子滿月,我帶孩子回娘家的那天夜裡,他目睹了後爸對我這個姐姐所做的禽獸一樣的事情!
想起來小時候我處處讓着她、護着他,他決定給我報仇。
姓秦的心滿意足地從我屋裡出來的時候,弟弟從他的身後狠狠給了他一鋤頭,媽媽出來了阻攔:「別打他,他是你……」話沒說完,也被紅了眼的弟弟用鋤頭敲在了腦袋上。
確認兩個人死後,他又把他們埋在了化糞池下。
然後,就是我弟離家出走了,我媽找我弟了,姓秦的找我媽了……
我得感謝派出所的那位民警,我去報人口失蹤的時候,他對我愛搭不理:「都那麼大的人了,他們不回家你讓我們怎麼辦啊?中國這麼大地方,我怎麼去給你找啊?」
如果他負責任,我弟弟恐怕早就歸案了。
我去看守所看弟弟,我苦,他比我還苦,為了不連累別人,這些年他也沒有找對相成家,他掙的錢都存在一個摺子里,摺子給了我。
我接了摺子,殘忍地把我從警局得到的真相告訴了他:他是姓秦的和我媽生的孩子,嚴格意義上講我和他只是同母,父親並不是一個,而他卻親手殺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和父親。
——他瞪大雙眼,嘴唇哆嗦着,渾身顫抖像是受到電擊一樣傻了!會見時間到了,看押人員帶他回監舍的時候,他眼神渙散、目光呆滯,嘴裡喃喃而語:「這都不是真的,這都不是真的……」
⒎
我和丈夫離了婚,既然過不下去,還耗着幹什麼!
不同的是,我很快用愛和親情讓孩子倒向了我這一邊,孩子當庭證實:「對門阿姨經常來我家,和我爸在一張床上打架,他們不許我對外人說,你們出去也不要亂說呵……」
最終判決,不但孩子歸我,他作為過錯方,財產分割也傾向於我。
至於我在外面打工有沒有潔身自好?那還重要嗎?沒有任何證據的指責,法院是不會採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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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我實現了對所有人的報復,但沒有得到預期的暢快。
我媽該死!姓秦的該死!可從小和我玩到大的弟弟該死嗎?難道就因為他是姓秦的親兒子我就害了他!
我申請探視弟弟,得到的回覆是:沒必要的,他現在誰也不認識,嘴裡只會說一句話:這都不是真的!
是我害了他啊!
但接待人員接下來的話讓我如釋重負:經多次鑑定,確認他精神異常,而且不排除他作案時處在發病狀態,所以,大概率他判不了死刑!
蒼天啊,你說,這個時候我是該哭還是該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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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年我手頭攢了一些錢,加上弟弟摺子上的,離婚分割來的財產,差不多也有五六十萬了。
我要給弟弟請最好的律師為他辯護,我要他不死、要他有出來的那一天,我要帶着他的外甥去接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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